大同拼团购房75群(207)
  • 浅浅: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?
  • 雪花飘飘:好的呢。
  • 零: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?
  • 英雄:我去看过,很齐全。
  • 牛转乾坤: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?
  • 日记本:这个楼盘性价比高。
  • 回忆: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。
  • 大头: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。
  • 吃了么: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。
  • 蓝天: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。
83人申请入群

大同市加快古城内棚户区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

发布时间: 2016-05-16 09:50:53

来源: 大同日报

分类: 本网原创

514次浏览


为了全面保护大同历史文化名城,加快我市古城内棚户区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,市政府决定对古城范围内的棚户区进行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,现将房屋征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征收范围:

古城东、西、南、北城墙以内的平房和土楼房。

二、征收人: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,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物、构筑物和土地,由城区人民政府和南郊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房屋征收工作。电力等管线设施由产权单位迁移。

三、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、房屋产权证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、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征收(拆除);市属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,驻同中央、省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有证建筑不予补偿,其他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合理补偿。

四、上述范围内农村集体土地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征用。

五、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,上述范围内严格禁止单位、个人的一切新、扩、改建行为,否则,造成的损失自负。

六、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、构筑物及土地所有人、使用人携有效证件,于2015年12月10日起到所在城区人民政府和南郊区人民政府现场征收(拆迁)办公室进行登记、核实、确认,并由其所属单位、个人于2016年1月10日起搬迁、拆除。

七、各有关单位、个人要顾全大局,服从古城建设的需要,积极主动配合征收(拆迁)工作,确保征收(拆迁)工作顺利实施。

特此通告

大同市人民政府

2015年12月9日

责任编辑: limin

团购报名

最新楼讯
楼盘导购更多>>
购房指南更多>>
小编推荐
订阅楼市楼讯